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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人坠入惊世骗局 经济邪教席卷全国30个省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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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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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5/6/18 13:4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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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屋里“造”出惊世案 50万人坠入骗局
南宁,玛雅传销案总部。这起“经济邪教”主角为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玛雅公司)。很难想象,凭着一种所谓的“高效无毒无污染的高科技绿色产品”――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经济邪教”在一个凌乱、破旧,处于众路人眼皮底下的屋子里,竟演绎着这样的惊世之案。
4月20日,玛雅公司被查处的两天后,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南宁市大学路的玛雅公司,只见进入公司的铁门紧锁。由于没人签收,铁门墙壁上贴有两张“特快专递邮件再投签条”,其中的一张签条显示是4月19日16时第一次投递,另一张显示是4月20日10时第一次投递。
此前,门庭若市的场面已不复存在。透过窗户,公司办公室显得异常冷清,但是各种摆设依旧,财务室里,各种资料凌乱地摆在桌面或堆在地上。只有墙角的电视机和里面的一排椅子能让人感受到以前这里是多么热闹。
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记者采访的时候,还陆续有不知情者前来玛雅公司。一位姓覃的男子说,他乡下的朋友托他过来看看,玛雅公司是不是皮包公司,没想到已经被查处了。说起来,还有点幸运。
和玛雅公司在同一层楼营业的一位做体育用品生意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经常看见玛雅公司在大厅里播放关于公司简介、经营模式之类的录像资料给前往的群众观看。来者中,以五六十岁的人居多,拄拐杖的也有。玛雅公司曾有人鼓动他投资10万元“入股”,并保证在一年内能够有100万元的回报,一听就知道是骗人的把戏。
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玛雅王国”,且其“金字塔式”的入股模式*终引起了群众的怀疑,一些派出所陆续接到报案。基于玛雅公司的上述行为,今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玛雅公司的经营行为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5号)取缔的传销行为。
早在去年底,南宁市、桂林市和北流市三地公安机关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掌握了玛雅公司从事传销活动的大量事实证据。2005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开展了首次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共抓获涉案人员90多人,经审查,对其中的24名组织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有1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800多万元,扣押汽车、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
为进一步打击玛雅公司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6月1日,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这次行动清查玛雅公司总代理商、经销店269个,教育劝返传销人员4200多名。
据警方调查,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全国除西藏、台湾外,30个省、市、区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60多万份480多万盒(瓶),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近2亿元。仅在广西,玛雅公司传销组织已遍及14个市所有城区、76个县以及部分乡镇。在贵州,也有10多万人卷入。
利润神话构筑诱人陷阱 不少“入局者”执迷不悟
玛雅公司将经营组织分为4个层级,即公司总部、总代理商、经销店、业务员;把经营人员分为5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总监,构筑了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式的传销结构。
上线从下线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玛雅公司规定,业务主管以上的经营人员都可以享受自己所发展市场的收益,即从下线人员所购买的每份产品中获取0.8元至1.6元的“开发管理费”和“岗位津贴”,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而初入股者,在60天内可领到160元现金红利,在下一个60天内可领到180元现金红利,在随后的两个月内还可以继续领取4次,每次180元的现金红利。
公司的收益全部来自变相收取的入门费。玛雅公司没有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其收益完全来自加入该组织的人员认购玛雅生物霖(灵)所交纳入门费。同时,玛雅公司利用后参加者所交纳的费用支付先参加者报酬的方式维持运作。
与一般的传销案相同的是,玛雅公司也将高额回报作为诱饵。他们以“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为诱饵,诱骗广大群众加入其组织,并鼓吹参加者只要投资288元,半年后就可获利1060元。如果入股人再介绍3个人入股,则还可以从公司领到两次现金红利,每次各588元。
在利润神话的诱惑下,加之被“经济邪教”反复“洗脑”,不少的被骗者在面对警方调查时,仍然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给警方调查取证制造障碍。一位参与调查的警察这样告诉记者,其实,今年3月11日,由于不断接到“股民”投诉,警方即对平乐县二塘镇站点的负责人开始调查。然而,许多购买了“生物灵”的村民围在站点旁,说警方不应该抓人,个别村民还拍着桌子大声喊道:“我们行得正,不怕,我还要继续购买。”
“中毒”*深的莫过于平乐县一位50多岁的高中教师。据介绍,这位老师以前一边教书一边做红砖生意,不但家里砌了楼房,还攒了些积蓄。但自从染上“玛雅传销瘾”后,他不惜把楼房和积蓄都搭了进去,同时,还拼命地为人烧红砖挣钱“养传销”。在西北宁夏,一些人在接受调查时也露出“公安不该查”的思想。
根据广西公安和工商机关掌握的数字,广西北流市前后共有5万多人卷入“玛雅骗局”。玛雅传销负责贺州市的陆某在桂林市恭城、阳朔、荔浦等地发展了2万多人。这些人大部分是当地农民,也不乏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一些人见面就说“生物灵”。
记者在桂林市平乐县看守所,见到了“玛雅”公司贺州市办事处负责人陆某。
他说:“当初我也觉得此事蹊跷,有点像传销,还特意向自己的‘工商朋友’咨询过,但朋友也拿不准。”后来,在“玛雅”公司老总的再三说服下,经过一个多月思考就试着干了,这一干就不可收拾。
陆某说,他曾是贺州市某县政府干部,后来下海经商,一直在贺州市销售北海生产的一种产品,并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去年6月份,“玛雅”公司老总看上了他的销售网络,几次与其联系协商,让他负责贺州片区。同时,“玛雅”公司老总还将桂林市部分县城划归在他辖区之内,让原本也销售北海某产品的黄某挂靠在他名下,在平乐二塘镇建了一个销售点。
虽说利润好得像神话一般,但多年在社会闯荡的他知道干这个*终赚不了钱,因为每次利润一到手,不是转入总部账户,就是拿来投入下一批股。陆某说,为防不测,他准备将金字塔式的股民网络逐渐缩小,然后收手不干。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公安机关的行动比他的想法还快。
南宁市一位被骗了数万元的“股民”在悔过书中写道“玛雅传销真的是‘洪水猛兽’般可怕,一些投机者见利忘义、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也使不明真相的群众争相加入,而玛雅公司利用入股先后的时间差,先加入者‘吃’后加入者钱,致使后加入者血本无归,*终导致‘崩盘’,而投机者卷款潜逃,多亏公安机关发现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济邪教”变种重来 警惕光环笼罩下的罪恶
近几年来,传销由于其社会危害性令人深恶痛绝,政府不遗余力大力整治,可谓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玛雅传销为何在如此短时间内,有如此多的人参与?“经济邪教”缘何能死地后生,卷土重来?其超常规的发展坐大令人深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梁宏伟说,和一般传销相比,玛雅传销经过“变种”,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
一是降低入会费,打消被骗者的顾虑。以往的传销案入会费一般在3000元左右,这起传销案入会费仅只需288元。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同时还产生“反正交钱不多,亏了也无所谓,赚了可就发了”的想法。而且交钱后,玛雅公司还会发给玛雅生物灵8盒,价值144元,算下来真正交的会费只有100多元了。殊不知无论何种传销均万变不离其宗:靠入会费敛财。玛雅公司驻贵阳办事处一负责人曾经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称公司盈利诀窍:广西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源优势,每瓶产品的成本极低,不过数元,公司收取288元钱后,经过7个月的运作,可产生1500元利润。至于利润从何而来,该负责人难以自圆其说。
二是打着“扶贫支农”、 “帮助广大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的招牌,利用虚假外衣包装自已,给不法行为戴上美丽的“光环”。玛雅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公司原法人代表、总经理47岁的赵德强被捕后交待,玛雅公司成立后,由于产品销路不畅,公司面临倒闭,2004年5月,开始采取所谓的“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进行经营。如果入股人能够建立一个“扶贫基地”,即发展30人入股,并“帮扶”4个困难户、五保户等入股,该入股人还可以从该公司领到1988元的现金红利,可领两次。
依此类推,入股人建立两个“扶贫基地”,即发展60人入股,并帮扶5个困难户、五保户等入股,该入股人可以从该公司领到9988元的现金红利,可领两次。在完成3个“扶贫基地”后,如果入股人再能无偿消费玛雅公司900元“生物灵”产品,该入股人还可以从公司领到3次现金红利,每次19988元。
有关人士认为,经过多年来的整治,传销在社会上可谓臭名昭著,要想卷土重来绝非易事。为此,不法分子往往会制造种种“光环”加身,让人真假莫辨。因此,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智取。据驻贵阳办事处一负责人曾经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办事处2004年9月在贵阳开展业务以来,目前已有3万多人加入销售队伍,为贵州农村免费赠送产品。和陆某一起被抓的黄某,在被抓时似乎仍不知为何。3月18日,她还与其弟弟一起向平乐县政府有关部门写了控诉书,书中写道:“农村的贫困户、残疾人通过县级代理找人垫资,受扶助人就可获得若干扶贫款。我经营方式完全是按照公司的‘扶贫支农’方案去做……”
三是在媒体上大张其鼓进行宣传,令相当群众深信不疑。为证实玛雅生物霖(灵)是“一种高效无毒无污染的高科技绿色产品”,玛雅公司委托几家研究机构为其产品出具了实验报告,并请来几名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农艺师在《事业手册》上题词,并对外称公司“隶属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合法注册登记成立,证照齐全。同时,请一些颇具影响力的媒体作专题采访报道,极力鼓吹其肥效。
有关人士认为,媒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提高警惕,避免新闻这一特殊的公信力为人所用,客观上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在一般群众心目中,媒体就是正义和真实化身,媒体宣传的对象怎么说都不会和不法行为联系在一起。因此,媒体不负责任的宣传无疑会使情况更加具有欺骗性,对人们产生误导。
贪婪沉溺是苦海,利欲炽燃是火坑。玛雅传销案覆盖面再广,但这张天网*终还是被法网笼罩,干蝇营狗苟之事的赵德强等人,制造的这起震惊世人的传销案,在一片声讨声中走向毁灭,势在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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